2017年度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异议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8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教育局。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教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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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