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山东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异议期公告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分别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李道强同志为2017年度山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决定自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8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对通过评审人选如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同时告知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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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5日